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人报送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6] 财务资助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例外条件[9]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 股东会批准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14] - 董事会批准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或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14] - 董事长批准股东会、董事会批准权限以外的其他关联交易[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权限规定[15] 关联人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6]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每年初需对与关联方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与预计对比[23]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无金额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未确定价格需披露实际与市场价格及差异原因[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8]
辉煌科技(00229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