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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腾亚精工腾亚精工(SZ:301125)2025-06-22 15:45

人员离职规定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当日生效并2个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4] 离职交接与义务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其他忠实义务最短1年[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2]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