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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
腾亚精工腾亚精工(SZ:301125)2025-06-22 15:45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 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 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 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 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 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五条 董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 应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