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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腾亚精工腾亚精工(SZ:301125)2025-06-22 15:4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通知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向全体委员发通知并提供材料[12]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做出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4] 委员规定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4]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其委员职务[15] 决议生效与报送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17] - 主任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应于生效次日报送董事会[17] 档案与记录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8]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等内容[21] 细则说明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