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3011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公司定义 - 公司下属企业指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子公司或有实际控制权公司[2] 重大信息范围 - 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召开董事会等决议属重大信息[6] - 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情形如主要债务人资不抵债属重大信息[7] - 变更公司名称、章程等情形属重大信息[7]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一亿元属重大信息[9] - 核心竞争能力面临重大风险情形如重要资产或技术使用变化属重大信息[9] 报告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获悉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3]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控股股东变化应及时报告并持续报告进程[10]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等最先发生时点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2]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12] - 公司需及时报告重大事件意向书或协议相关情况[13] - 重大事件获批或被否决应及时报告情况[13] - 重大事件逾期付款需报告原因和付款安排[13] - 重大事件标的交付或过户超期需报告进展[13] - 重大事件有其他进展变化应及时报告[13] - 信息报告义务人先电话再传真最后邮寄报告信息[13] 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披露事宜[14]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应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14]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内部重大信息并决定是否披露[1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