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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腾亚精工腾亚精工(SZ:301125)2025-06-22 15:45

信息披露适用人员和机构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属于信息披露适用人员和机构[3]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4] 信息披露文件及时间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8]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报告内容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13]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5] 需披露的重大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20][2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报送临时报告[21]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报送临时报告[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22]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24]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24]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24]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5]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25]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16] - 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6]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7]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公告文稿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董事长签发后披露[34]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5]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35]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证券部或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送[35] 人员信息申报与交易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需在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4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后2个交易日内,需通过公司董事会在深交所网站披露相关信息[4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近亲属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业绩预告和快报公告前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49]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50] 其他规定 - 公司拟披露信息存在不确定性等可暂缓披露,符合特定条件[41] - 公司拟披露信息属国家秘密等可豁免披露[41]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更换原因和其陈述意见[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多类人员,负有保密责任[56] - 公司可申请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58] - 公司应确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61]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有证据表明尽责除外[64]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公司可要求赔偿[66]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需组织检查、更正,5个工作日内报交易所备案[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