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3011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加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