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拟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5]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等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3][17]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6][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6][17]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原因,延期要公布新日期且股权登记日不变,延期后现场会议日期与股权登记日间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5] 股东会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征集人应披露相关信息,持有公司股票的征集人在决议公告前不转让股份[2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6]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36]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6] 股东会其他规则 - 拟发言股东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半小时前到会议秘书处登记,临时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35] - 对股东提出的问题,在特定情形下主持人可拒绝回答[35] - 股东会按列入议程的议题和提案逐项顺序进行,应给予每个议题合理讨论时间[3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7]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9]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9] - 董事候选人数可多于拟选人数,但股东所投票候选人不能超拟选人数,分配票数总和不能超投票数[40]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40] - 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40]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时间顺序表决不同提案[41]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4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7] - 普通决议授权事项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通知未参与表决的股东[51]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承办[51] - 董事会应向股东会报告前次决议执行情况,不能执行需说明原因[51]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其为对外发言人[5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4]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54]
腾亚精工(3011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