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30112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督促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应 当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 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 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