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腾亚精工(30112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腾亚精工腾亚精工(SZ:301125)2025-06-22 15:45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方[4][5]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销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8][11]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14] - 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并披露报告[14] 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5]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限制[15]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6] - 上市公司达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并披露[20]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人签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1]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利害关系人回避表决[18]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至少审核7类文件,股东会还需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18][25] - 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原则上应事前批准,未事前批准应60日内履行程序确认[27] - 关联交易未获批准或确认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准公司有权终止[19]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做好登记管理[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