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30112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 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能力,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 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其应当同时卸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由公司 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选。 第四条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