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3011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薪酬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0] - 召开前3日向全体委员发出通知并提供材料[10]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1]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决议规则 -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3]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免去其委员职务[14] 薪酬制度审批 - 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制度或方案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实施[8] - 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或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8] 决议生效与报送 - 决议经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17] - 决议生效次日应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17] 责任与监督 - 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17] - 决议实施中发现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汇报董事会[1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19] - 会议记录应包含决议事项或议案表决结果[18] - 会议档案包括通知、材料、签到册等[20] 保密与解释 - 决议公开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0]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