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60116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天风证券天风证券(SH:601162)2025-06-23 17:00

公司资本情况 - 宏泰集团注册资本由286.04亿元增至333.7亿元,工商变更未完成[17] - 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亿元[18] - 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62%,湖北省国有股权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38%[18]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总资产为23,124,371.77,较2023年末增长[22] - 2024年末总负债为14,201,441.63,资产负债率为61.41%,2023年末为60.82%[22] - 2024年营业总收入为1,310,612.85,较2023年增长[22] - 2024年净利润为7,766.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 6,495.50,归母净资产收益率为 - 0.11%[22] 股票发行进程 - 2023年4月24日,宏泰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认购事宜[36] - 2024年8月9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对天风证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原则无异议[39] - 2025年5月9日,上交所认为天风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要求[40] - 2025年5月30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天风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42] 未来计划 - 截至报告出具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等重大调整计划[44][45][46] -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分红政策、业务和组织结构作重大变动的计划[48][49][50] 股权相关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股本相关条款[47] -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保持与上市公司之间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51] -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天风证券不存在同业竞争,权益变动后也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52] - 宏泰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增加新的关联交易[54] -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交易各方无收购价款之外的其他补偿安排[55] - 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占用及提供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61] - 宏泰集团认购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可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可免于要约收购[62][63] - 发行完成前,宏泰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5.90%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4.68%股份[62] - 按发行数量上限计算,发行完成后,宏泰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8.14%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35.65%股份[62]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3] 股票买卖情况 - 收购事实发生于2023年4月27日,此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已披露情形外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65] - 2023年2月27日朱国辉买入12000股天风证券股票,结余12000股[65] - 2023年4月17日朱国辉卖出12000股天风证券股票,结余0股[65] - 相关人员称买卖股票行为在知情重大事项前,系个人基于二级市场判断操作,无内幕交易[65] - 相关人员承诺不再买卖公司股票,不披露未公开信息,遵守法规规范交易[66] -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时任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此前6个月内无其他二级市场买卖天风证券股票情形[67] 交易相关 - 本次交易中收购方、财务顾问无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情形[68] - 国泰海通证券担任财务顾问、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为依法需要的证券服务机构[68] - 国泰海通认为本次收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收购报告书编制合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9] - 本次收购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情形[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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