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600630)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5]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除职务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忠实义务与股份转让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6个月内仍有效[8]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2] - 董事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制度适用与生效 - 本制度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15]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5]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