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600630) - 公司章程(2025年)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2)306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19346F。 第三条公司于 1992 年 5 月 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 第 15 号文批准,于 1992 年 5 月 20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447.32 万股,其中1200 万股社会公众股于1993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00 万股公司职工内部股于 1994 年 4 月 11 日全部上市流通。 第四条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为:SHANGHAI DRAGON CORPORATION 第五条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