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韶能股份(000601) -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韶能股份韶能股份(SZ:000601)2025-06-23 18:45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5】第 0041 号 致: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韶能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 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 号利通广场 29 楼 2901 室 邮编/Zip Code:510623 电话/Tel:86-020-37392666 传真/Fax:86-020-37392826 电子邮箱/E-mail:kdgzlaw@163.com 北京 天津 上海 深圳 广州 西安 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