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机(60096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为乔)
独立董事任职经验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独立性要求 - 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亲属不具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亲属不具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具独立性情形的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任职数量与期限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资格审查 - 已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5] - 已核实确认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