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600236)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 适用于境内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的各类公司债券(不含含股权性质证券)[2] 内部控制与协议 - 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3] - 缴款日前与债券受托管理人、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两周内签新协议[5] 资金使用规则 - 按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出现严重影响情形及时报告并公告[8] - 不得转借他人(用于并表子公司除外)、提供给关联人等[8] 变更与披露 - 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审批及审议通过并披露[10] - 公开发行在定期报告披露,非公开发行在募集说明书约定披露事宜[13] 监督与生效 - 接受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督并提供协助[15] - 财务部建会计记录,内审部门检查监督并报告[15]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