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会议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应提前两日公告说明原因[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2]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17]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6]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瑕疵决议[23] 方案实施 - 公司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2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6]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7] 表决票处理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8] 会议结束时间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18]
常友科技(3015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