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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30155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常友科技常友科技(SZ:301557)2025-06-23 19:01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重大投资应由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协同证券部门和财务部 门进行市场调查、财务测算后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及有关其他资料报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形成议案后,按《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审批 程序。 第五条 就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决策时,应充分考察下列因素并据以做出决定: (一)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对该投资有明示 或隐含的限制;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 行为,规避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明确公司投资及重大财务决策 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常 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以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发生的现金流出。包 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新建或技改项目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投资、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