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友科技(3015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 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