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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30155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
常友科技常友科技(SZ:301557)2025-06-23 19:01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7] 登记备案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获悉内幕信息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交公司证券法务部备案[11] - 登记备案材料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11] -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各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信息[11] - 董事会秘书应在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同时登记备案[11] - 公司董事等应积极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分阶段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2] 重大事项流程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除填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信息流转规定 - 内幕信息在部门内部流转需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间流转需经原持有及流出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共同批准[14] - 内幕信息传递下一环节人员未及时登记,相关责任由传递者与接收者共同承担[14] 对外提供审核 - 公司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15] 保密与处罚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泄露、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17] -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应确认其已签署保密协议或负有保密义务[18] - 内幕信息公告前,财务、统计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不得在内部网站传播[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董事会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18] 自查备案 - 公司对内幕交易行为自查和处罚结果需在2个工作日内报监管部门备案[19] 保密协议承诺 - 保密协议双方承诺不对第三人泄漏重大事项,直至甲方披露[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