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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冠中生态冠中生态(SZ:300948)2025-06-23 19:16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方[9,10]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长审批不足30万元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或提供担保除外)[22] - 董事长审批不足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足0.5%与关联法人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或提供担保除外)[22] - 股东会审议超过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23] - 股东会审议超过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与关联法人的交易[23]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关联交易[23]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不论数额大小)[23] - 董事会审议非董事长和股东会审批范围的关联交易[24] - 董事会审议应由董事长审批但董事长为关联董事的关联交易[24]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3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6]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视同公司行为[43] 关联人信息告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关联人情况[36]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5]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33] 独立董事审议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33] 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处理[39] 借款限制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