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30094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4]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续聘符合要求的事务所可不再重复选聘[10] - 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审核通过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等[11] 任期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信息披露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情况[13] 监督关注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过程和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违规造成后果按规定处理[17] - 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情形保持关注[18] 改聘情形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需提前书面告知审计委员会,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3]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及时备案报告等严重行为公司应改聘[19] 制度说明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订时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