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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冠中生态冠中生态(SZ:300948)2025-06-23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3.0118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003.0118万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东信息 - 公司设立时4名发起人认购529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9] - 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4.5%,许剑平持股15.5%,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青岛博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向法院诉讼[30]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7][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6] -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公司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0]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比例不同[151] 合并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73] - 公司合并、分立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