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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冠中生态冠中生态(SZ:300948)2025-06-23 19:16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 - 五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3][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9]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0]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建议撤换[1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3] 会议召开方式与表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电子通信方式[14] - 表决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8]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19] 提案审议与通过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0]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1] - 单笔5000万以上、1亿以下银行信贷由董事会审议[23]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达一定比例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23][24] - 与关联方交易达一定金额由董事会审议[24] - 超权限上限提请股东会,不足下限授权董事长,担保除外[25][26] 利润分配与提案处理 - 原则上依审计财报分配利润,半年度、季度分红可不审计[27] - 提案未通过,无重大变化一月内不再审议[28]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29] 其他事项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8]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实施、修改和解释[39] - 未规定事项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以章程为准[39] - 公司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0日[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