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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冠中生态冠中生态(SZ:300948)2025-06-23 19: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补选规定 - 委员变动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 职责范围 -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13] - 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实施等[14]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任或二名以上委员可提议临时会议[20]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其他规定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3] - 委员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24]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3] - 非委员可列席会议解释说明[23] - 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25]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7]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董事会审议议案[27] 制度实施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