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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6880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芯源微芯源微(SH:688037)2025-06-23 19: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董担任[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7]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8]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9] 内部控制披露 - 披露年报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核实意见[10] - 评价报告应包含董事会声明等内容[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分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18][19] - 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或同意可随时通知[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9]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9] - 委员应亲自出席,独董须委托其他独董[20] - 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2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2] 其他事项 - 披露年报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履职情况[22]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应及时披露及整改[22]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