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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青木科技青木科技(SZ:301110)2025-06-23 1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535,333元[6] -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总股份为5,00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2]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吕斌、卢彬、孙建龙等认购不同数量股份及持股比例[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2,535,33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2] 股份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需承担连带责任[27]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8] - 六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7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9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10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08] - 章程修改情形包括法律变更、公司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