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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300774) - 倍杰特: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倍杰特倍杰特(SZ:300774)2025-06-23 20: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87.6366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876.366万元[6] 股权结构与股东权益 - 公司发起人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认购股份数分别为67780000股、24000000股、18320000股,持股比例分别为61.56%、21.80%、16.64%[19] - 公司股份总数为40876.366万股,均为普通股[2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8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提名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8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维权[3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0]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选举时实行累计投票制[87]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属特别决议范围需2/3以上通过[8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1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4] - 未达到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批标准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批[10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由董事会审批[109] - 公司不超过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董事会审批,超过则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3]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7]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54] - 公司现金分红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含20%)[15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5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5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59]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0]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16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164]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可能不实施现金分红[158]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41][14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4]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84]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5]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85] - 公司减资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8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1]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1]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2] - 清算组应自成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45日内申报债权[193] - 公司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未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