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12]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 独立董事任期内出现问题,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6]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2] - 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31] 公司协助与保障 -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35]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35]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35] - 上市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5] 信息披露与会议规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等可书面提议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6]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按程序采用视频等方式[36] 履职保障与费用 - 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不得阻碍[38]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机构报告[38]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其可申请或报告[38] - 出现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应向深交所报告[38]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9] 津贴与保险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9]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9] - 公司条件允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9]
每日互动(30076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