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互动(30076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报告义务人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含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5%以上股份股东也在列[9] - 报告义务人应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前保密[10] 报告标准 - 非日常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3]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超30万、与法人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5]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需报告[15] - 为关联人担保、提供财务资助不论数额大小需报告[15] - 发生“提供担保”“对外财务资助”交易不论金额大小需报告[13] - 发生重大亏损、违约等重大风险事项需报告[16] 披露情况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19]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9] 报告流程 - 知悉重大信息后应立即向董事长、董秘报告[22] - 各部门及子公司报告已披露重大事项进展[22] - 超交付或过户期限三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此后每三十日报告进展[22] 信息管理 - 未经同意任何部门不得对外披露重大信息[25] - 宣传文件初稿应交董办审核,禁泄露未披露信息[25] 违规处理 - 未按规定报告可处分并要求担责[28]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冲突按国家规定修订[3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起实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