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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30086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制度
大宏立大宏立(SZ:300865)2025-06-23 20: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委托贷款;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明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切实防范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 主营业务范围外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外部主体(包括参股 公司以及虽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但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包含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借款(有息或无息);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