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宏立(30086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宏立大宏立(SZ:300865)2025-06-23 20: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要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全体战略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召集人不能履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