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减持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原定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5] - 董事和高管将持有的公司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公司股票,参照董事和高管相关规定执行[8]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8]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股份总数的25%[18]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六个月内,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20]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0] - 新任董事和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1] - 现任董事和高管个人信息变化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11] - 现任董事和高管离任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11] 交易报备与公告 - 董事和高管应委托董事会秘书对自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买卖公司股票意向进行报备[12] - 买入计划提前三个交易日报送董事会,卖出计划提前十六个交易日报送董事会[13] - 董事和高管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并备案公告[16]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分别在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7] 股份锁定规则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自动锁定[17]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和高管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8] 违规处理与生效规则 - 股东要求董事会收回违规收益,董事会需在三十日内执行[7]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其责任,包括处分、收回收益、要求赔偿等[22]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6]
大宏立(300865) - 董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