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定义 - 直接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资金与担保规定 - 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金、要求违法违规担保,在占用资金归还、违规担保解除前不转让股份,转让资金用于清偿的除外[6] 违规买卖处理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9][10] 信息告知义务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公司[7] - 控股股东因经营恶化进入破产等程序应及时告知公司[7] - 控股股东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告知公司[7] - 控股股东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公司[7] - 出现与控股股东有关的报道或传闻影响股价应及时告知公司[7][8] - 控股股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等被采取措施应及时告知公司[8]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通知公司[25]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通知公司[25] - 公司收购等信息依法披露前,信息泄露等情形相关股东或实控人应通知公司刊登提示性公告[26] 无控股股东规定 -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比照执行相关规定[10] 同业竞争与独立性 - 控股股东等不得开展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12][13] - 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人员、财务、业务、资产独立[12][13][14][15] 财务公司服务 - 控股股东控制的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服务应保证资金安全,不得强制服务[13] 侵占防范 - 控股股东等不得利用非公允交易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17] 投资者赔偿 - 对公司违法负责的控股股东等应用股权及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17] 股份买卖规定 - 控股股东等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规定,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买卖[17] - 控股股东等不得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买卖公司股份[24] - 控股股东等不得在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买卖公司股份[24] 控制权变动 - 控股股东转让股权致控制权变动应保证交易公允,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17]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8] - 控股股东转让控制权前应调查受让人情况,解决相关问题[19] 信息披露管理 - 控股股东应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2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关联人信息[24] - 证券交易所等向控股股东、实控人调查时,应积极配合并如实回复[26] - 控股股东、实控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27] 规范执行与生效 - 本规范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9] - 本规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大宏立(300865)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