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30086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 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大宏立机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