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30086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 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在履行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关联人回避表决原则; (三)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 准; (四)书面协议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 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 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