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与股本变动 - 2024年度以2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共派3000万元[1] - 2024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6000万股[1] - 2025年6月12日权益分派后,总股本由2亿股增至2.6亿股[2] - 2025年6月12日权益分派后,注册资本由2亿元增至2.6亿元[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4] - 公司董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4] 章程修改 -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步修改[4][5] - 原章程规定公司股份总数为2亿股,修改后已发行股份数为2.6亿股[7] - 原章程规定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亿股,修改后为普通股2.6亿股,其他类别股0股[7] 财务资助与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或子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7]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8]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8]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经股东会决议或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的一定比例[8] 股东权益与会议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0]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0] 担保与股东会召开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股东会提案与表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5]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0]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3]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任职条件和职权[23] - 董事会应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3] 公司运营与财务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29]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31][32]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需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32] 其他 - 公司设立党委,董事长、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33] - 公司党委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符合条件的董事会、经理层成员党员可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34] -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红四方(603395) - 红四方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