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经同意注册,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000万元,营业期限为50年[8][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6000万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认购13300万股,合肥弘邦化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认购1700万股,合计15000万股[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3] 董事会与独立董事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8]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3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143] 其他 -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董事长与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188]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2025年6月通过之日起施行[195][196]
红四方(603395) - 红四方公司章程(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