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四方(603395) - 红四方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3] 会议召开 - 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6] - 股东、董事、独立董事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8] 会议出席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6]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19] - 议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3][24] 其他规定 - 未通过议案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3] - 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4] - 会议记录含六项内容,相关人员签名[26] - 非现场会议董事补签,未签字视为同意[27]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29]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秘书汇报传达[30]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8][30]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修改,报股东会批准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