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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68840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暨承诺不减持事项的核查意见
凌云光凌云光(SH:688400)2025-06-24 17:31

股本结构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9000万股,行使后新增135万股,发行总股数扩至1035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635亿股[2] - 首次公开发行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80193793亿股,占总股本82.0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330.6207万股,占总股本17.97%[2] - 2025年4月1日完成回购股份注销,总股本减为4.60976733亿股[4] 限售股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数量2.23777585亿股,占公司股本总数48.54%,2025年7月7日起上市流通[3][13] - 股东姚毅持有限售股200,237,818股,占公司总股本43.4377%,本次全部上市流通[14] - 股东杨艺持有限售股23,539,767股,占公司总股本5.1065%,本次全部上市流通[14] 股东承诺 - 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5] - 首次公开发行后6个月内,若股价触发条件,股东股份锁定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5] - 控股股东等承诺2025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6日不减持公司股票[15] 减持规则 - 锁定期满后,股东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6] - 股东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9]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通知备案,其他方式减持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备案,公告3个交易日后减持,6个月内完成[10] 违规处理 - 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剩余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未上缴所得公司有权扣现金分红[11] - 未履行承诺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 其他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12] - 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