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3][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8]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8]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的不得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选举 -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0]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公司选举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2]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连续任职已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3] - 特定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4]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15]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等,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相关内容[19]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应披露异议意见[20]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特定情形应履行尽职调查[20] - 下列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独立董事报告与工作要求 - 出现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3]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3] - 独立董事每年应保证不少于十五日在公司现场工作[21] 资料保存与提供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应提前提供相关资料[27] - 上市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9]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7]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可设专项基金并披露[30]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0] - 细则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规定为准[33]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实施[33]
西典新能(60331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