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典新能(6033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5%以上股份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董事会批准[8] - 与关联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聘请中介审计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和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10] - 审计委员会对需批准关联交易发表意见[11]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1] - 连续十二个月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已履行义务不纳入[12] 关联交易特殊情况 - 首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按实际或预计金额适用规定,后续合理预计全年金额[10] - 预计范围内主要条件无重大变化可免部分规定,超预计或条件变化需重新预计并履行程序[10][11]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