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典新能(60331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6月)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 及《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治 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 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 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 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 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 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