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典新能(6033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 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份变动管理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1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 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