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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典新能(6033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西典新能西典新能(SH:603312)2025-06-24 17:46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 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