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00248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制度与负责人 - 公司制定2025年修订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 董事长是工作第一负责人,不能出席时由总经理或董秘主持重大活动[5] 管理部门与原则 - 证券事务部是职能部门,在董秘领导下开展工作[6] - 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工作对象包括股东、潜在投资者、投资机构等[4]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9]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10] 信息汇总与协助 - 证券事务部按月汇总投资者变化和咨询情况并上报[7] - 各部门和子公司有义务协助实施管理工作[8] 接待工作安排 - 接待工作由证券事务部统一协调,有关部门提供条件[12] - 接待程序为来访信息 - 确认意图人员 - 安排方式人员 - 准备登记 - 接待洽谈回复 - 备案[11] 会议与活动规定 - 应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说明会,提前五日通知,会议不少于两小时[14][15] - 进行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结束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报送文件[21] 资料存档与调研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资料由证券事务部存档,期限十年[18]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19] 互动平台交流 - 通过深交所互动平台交流,信息发布及回复需经证券部拟订、董秘审核,重要敏感内容报董事长审批[13][14] 特定情形与人员要求 - 存在特定情形时应按规定召开说明会[14]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实行事前预约并签《承诺书》,由董秘安排[18] - 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要了解公司情况,具备专业能力,诚实守信不泄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