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废止[2]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辞任董事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4]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已发行股份数为637,749,349股,均为普通股[5]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1%以上股东可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股东权利[8] - 股东对股东会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名[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4]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5]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6]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7]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8]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1]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7]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等[4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30天通知[4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9]
大金重工(00248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