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望科技(002291)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 致: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 本律师出席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 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5年6月3日,贵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